9月2日零时起汽、柴油价格每吨提高300元
发布时间:2009-09-02

昨天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,决定自9月2日零时起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国家储备用汽、柴油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,调整后的汽、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810元和6070元,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(全国平均)每升分别提高0.22元和0.26元。这是今年以来汽、柴油的第四次价格调整。

  本次调价后的汽油价格超过历史最高价位,但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,经过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,用户不再负担公路养路费等费用,因此虽然目前的汽油价格略高于去年同期的历史最高位,但汽油用户的实际负担小于去年同期。

  这位负责人以北京私家车主为例解释到,改革前北京93号汽油零售价的历史最高价位为每升6.37元,按私家车主每月耗油120升左右,同时需缴纳110元的公路养路费测算,车主每月实际负担为870元左右;这次调价后,北京93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为每升6.43元,车主不需缴纳公路养路费,每月实际负担为770元左右,比去年同期减少负担100元左右。

  发改委表示,这次调整后国内油价相当于每桶63美元左右,比国际市场原油近期平均价格每桶71美元低8美元左右。适当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,有利于合理引导社会消费,促进节能减排。经过本轮调整,各地汽、柴油价格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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