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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税“空转”试点扩至十省市 预计明年正式征收
发布时间:2007-10-12
备受瞩目的物业税推进工作正在有序展开。昨天,上海证券报获悉,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已于近日批准安徽、河南、福建、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,至此,包括首批的北京、辽宁、江苏、深圳、宁夏、重庆,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“空转”运行。
去年十月,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,国家正在对房地产改革和推进物业税进行研究,并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,为物业税的开征积累经验。
此后,第一批六省市试点区域消息传出,有市场人士预测,物业税正式征收可能在2008年。
专家介绍,尽管征收物业税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,但基本框架已经确定:将现行房产税、
国税总局官员此前表示,目前我国不动产征税存在内外税制不统一,房、地分设税种,计税依据不合理,对房地产征收的税费比较多等问题。开征物业税,不仅有利于各类
但是,此次纳入的安徽等地专家仍表示,虽然已经进入试点,省内全面开征物业税条件仍不成熟。其中起征点